五路财神灵签 第三签,五路财神签 第3签
五路财神灵签 第三签【中吉。甲丙】
福禄来成祸不侵 但能孝悌存忠信 劝君不用苦劳心 衣食自然生处有
圣 意:问名利。自有时。讼和吉。产尚迟。病可治。婚未宜。宜谨守。免忧疑。
东坡解:富贵前定。何须强求。徒劳心力。反致伤忧。事亲待人。动合循理。
天必佑之。有泰无否。
碧仙注:随缘安分。直道而行。心中无愧。自然和平。
解 曰:此签只宜守旧。不可贪求。但存中直。却得两平。
谋事迟。求财阻。婚姻可。风水更。孕将生。宜早保。免忧惊。
释 义:生处有者。戒人凡事依本分。不可贪得。处家孝悌。则内无怨。处人忠信。
则外无怨。毒害消矣。交财未稳。婚姻主迟。是非口舌。主散为宜。
修身待时。不可徒劳心力。成字或作时字。
占 验:一生赴考遗才。占此得收录。应在衣食自然生处有一句。盖宗师正科举之生处也。又(清朝)道光间。一人自恃有财。图谋官爵。已损同知矣。一但忽欲指省浙江候补。故到庙占此。人劝其作富家翁。不听。旋赴该省候委。百计营求。始有差事。因延缓多日尚未动身。大宪责其怠慢。截留改委。劳碌数年金尽。求裘敝(体)。殁于旅寓。不得回家。上二句之应也。
故事:(两个故事均可列为参考 )
(一)贾谊遇汉文帝
汉。贾谊。洛阳人。文帝时河南守。吴荐之石为博士。年二十余。超迁岁中至大中大夫。请改正朔。兴礼乐。上治安策。降灌等。毁之。出为长沙王太傅。谊既适去。渡湘水作赋。吊屈原。论者谓贾生。王佐才遇汉文明主。终不大用。卒悲伤而死。岂非天(意)乎。
(二)张公艺九世同居
唐高宗问张公艺为何能九世同居(九代同堂未分家,计九百余人)。当时已八十八岁的张公艺回答:老夫自幼接受家训,慈爱宽仁,无殊能,仅诚意待人,一忍字而已。随即请纸笔,书写了一百个忍字呈给皇上,并讲述了百忍的具体内容:父子不忍失慈孝,兄弟不忍外人欺,姑娌不忍闹分居,婆媳不忍失孝心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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